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工圆铜线 UDC 621.315.51
GB 3953—83
国家标准局1983-11-26发布 1984-10-01实施
本标准的规定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28的规定相一致。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电线电缆及电机电器用的圆铜线。
2 型号
圆铜线型号如表。
3 规格
圆铜线的规格用标称直径表示,其范围应符合表 2规定。
4 材料
圆铜线应采用符合GB 3952—83《电工圆铜杆》规定的热轧黑圆铜杆制造。
5 尺寸偏差
5.1 圆铜线标称直径的偏差应符合表 3规定。
*计算时标称直径0.401~1.000mm者保留三位小数;大于1.000mm者保留 两位小数,均按GB1.1—81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写标准的一般规定》附录C规定 修约。
5.2 圆铜线垂直于轴线的同一截面上测得的很大和很小直径之差(f值)应不超过标 称直径偏差的有效值。
6 机械性能
圆铜线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4规定。
计算时,20℃时的铜线物理参数应取下列数值:
密度 8.89g/cm3
线膨胀系数 0.000017℃-1?
电阻温度系数
TR型 0.00393℃-1?
TY,TYT型 标称直径2.00mm及以上 0.00381℃-1?
标称直径2.00mm以下 0.00377℃-1?
8 外观
圆铜线表面应光洁,不得有与良好工业产品不相称的任何缺陷。
9 交货要求
9.1 圆铜线应成盘或成圈交货,每盘或每圈圆铜线应为一整根,不允许焊接或扭 接,制造过程中的铜杆和成品模前的焊接除外。
9.2 每盘或每圈圆铜线的净重,标称直径为6.00mm及以下者,应符合表6规 定,标称直径为6.00mm以上者,按双方协议重量交货。
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以任何重量的圆铜线交货。
10.3 每批按1%抽样,但不少于3盘(圈);批量较大时,不多于10盘(圈)。 次 试验结果有不合格时,应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第二次试验,如仍 有不合格时,应逐盘(圈)检查。
11 包装及标志
11.1 圆铜线用型号、直径及本标准编号表示。
例如:硬圆铜线标称直径2.00mm,表示为:TY—2.00 GB 3953—83
11.2 圆铜线应卷绕整齐,妥善包装。成盘时,很后一层应与线盘侧板边缘保持适 当的距离。
11.3 每圈或每盘圆铜线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a.制造厂名称
b.型号及规格
c.毛重及净重 kg
d.制造日期 年 月
e.本标准编号 GB 39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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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上海电缆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上海电缆研究所等起草。
本标准起草负责人邓木祥。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机械工业部部标准JB 647—77《圆铜线》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