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电缆
9.1 成品外径
在后续标准中规定,计算方法按 GB 9331.1 附录B。
9.2 导体电阻
除非另有规定,20℃ 时的导体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规定。
9.3 绝缘电阻
9.3.1 测得的绝缘电阻换算到温度20℃时的绝缘电阻常数Ki应符合表12规定。
表12
绝缘型号 | 20℃时绝缘电阻常数Ki mΩ·km 不小于 |
XJ-30A | 3670 |
9.3.2 绝缘电阻常数换算公式
a. 已知电缆绝缘电阻时,则Ki按式(2)计算:
式中:R——测得的电缆绝缘电阻值,mΩ·km;
D——绝缘线芯的绝缘外径,mm;
d——绝缘线芯的绝缘内径,mm.
b.已知绝缘混合物的体积电阻系数PV时,则Ki按式(3)计算:
Ki=0.367×10-11×Pv mΩ·km……………………(3〕
9.4 耐电压性能
电缆应经受表13规定交流或直流电压试验.
表13
绝缘标称厚度 | 试验电压 V(有效值) | 持续时间 | |
交 流 | 直 流 | ||
0.25 | 1000 | 1500 | 1 |
9.5 工作电容
任一对绝缘线芯之间的工作电容应符合表14规定.
表14
绝缘类型 | 绝缘厚度 | 工 作 电 容 |
VJ—10A | 0.25 | 200 |
0.50, 0.60 | 200 | |
其他绝缘 | 0.50, 0.60 | 120 |
9.6 电容不平衡
任一对绝缘线芯间的电容不平衡,每 500m 电缆长度应不大于1000PF.不足 500m时,长度
L的测量值除以修正系数:
9.7 耐燃烧性能
9.7.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性应符合表15规定。
9.7.2 电缆的燃烧特性要求应在各后续标准中规定。
9.7.3 耐火试验在有特殊要求时才进行。
表15
特性代号 | 特性要求 | 试验方法 |
DA | 符合单根垂直燃烧试验要求 | GB 2951.19 |
SA | 符合成束垂直燃烧试验要求 | GB 9331.1附录I |
NA | 具有防火燃烧试验特性 | GB 9331.1附录J |
9.8 绝缘物理机械性能
符合本标准第 6.2.1 规定。
9.9 护套物理机械性能
符合本标准第 8 章规定。
9.10 识别标志
9.10.1 绝缘线芯和绞合元件的识别
9.10.1.1 标准厚度为0.25mm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同心式电缆中或单位式电缆每一单位中的绞合元件的绝缘线芯的识别,应色谱为基础.
b.所有绞合元件只能用a线和b线识别,其标志色谱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规定。单位式电缆
允许只采用1号计数组色谱。
c.c线和d线应各有一种明显区别于a线和b线的识别颜色,且在所有绞合元件中都是这一种颜色。
d.绝缘线芯采用组合颜色标志时,标志应为环状或单螺旋线,如图2.标志环或螺旋的重现距
离 l 应为 4~15mm;宽度ll 应不于1.5mm 1 和 ll 均应接近于恒等,但彼此可以不相等,标志
环在线上的两个半圆允许不对齐和不完全包绕电线一周。
图2
9.10.1.2 标称厚度为 0.50mm 及上者,在下列规定中任选一种:
a.数字识别:应符合 GB 6995.4 规定,每一个对线组中应有尽有编号1绝线芯。
b.颜色识别:应符合表 16 规定。
表16
线组类别 | 绝 缘 线 芯 识 别 | 线 组 识 别 | |||
a | b | c | d | ||
对线组 | 黑 | 蓝 | — | — | 4对及以上电缆用印有数字的扎带识别 |
三线组 | 黑 | 蓝 | 褐 | — | → |
四线组 | 黑 | 褐 | 蓝 | 灰 | ← |
9.10.1.3 单位识别
在每个单位上螺旋疏绕着色扎带,其色谱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规定。也可以在扎带上印数字标志,数字的高度应大于3mm,相邻数字中心间距就不大于20mm.
9.10.1.4 计数顺序
计数从电缆中心层或单位的中心层开始到外层,计数方向为顺时针方向。
9.10.2 电缆识别
应符合 GB 6995.3 规定,标志内容为制造厂名称和商标,认证标志,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