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 工 圆 铝 杆 Aluminium rod for electrical purposeGB/T 3954-2001代替 GB/T 3954-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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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3.1.3 标记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07-01批准 2001-12-01 实施 |
GB/T 3954-2001
表2 材料化学成分
材科 | 化学成分,% | |||||||
RE | Si | Fe | Cu | V+Ti+ | 其他元素 | Al | ||
每种 | 总和 | |||||||
不大于 | 不小于 | |||||||
纯铝 | - | 0.11 | 0.25 | 0.01 | 0.02 | 0.02 | 0.1 | 99.6 |
稀土铝 | 0.10~0.30 | 0.16 | 0.30 | 0.02 | 0.02 | 0.02 | 0.1 | 余量 |
注:一般情况下,当产品力学性能、电性能等合格时,化学成分可不作为验收指标,如需方对化学成分有特殊要 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
3.3 直径偏差
电工圆铝杆直径偏差、不圆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直径偏差、不圆度 mm
直径 | 偏差 | 不圆度 不大于 |
9.0~12.0 | ±0.5 | 0.9 |
12.5~20.0 | ±0.7 | 1.2 |
注:不圆度为圆铝杆垂直于轴线的同一截面上测得的很大和很小直径之差 |
3.4 力学性能和电性能
电工圆铝杆的力学性能和电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力学性能和电性能
型 号 | 抗拉强度,MPA | 伸长率,% | 电阻率(20℃)nΩ·m |
A和RE-A | 60~80 | 25 | 27.55 |
A2和RE-A2 | 80~110 | 12 | 27.85 |
A4和RE-A4 | 95~115 | 10 | 28.01 |
A6和RE-A6 | 110~130 | 8 | 28.01 |
A8和RE-A8 | 120~150 | 6 | 28.01 |
3.5 表面质量
3.5.1 电工圆铝杆应圆整,尺寸均匀。
3.5.2 电工圆铝杆表面应清洁,不应有摺边、错圆、裂纹、夹杂物、扭结等缺陷,及其他对使用有害的缺
陷,允许有轻微的机械擦伤、斑疤、麻坑、起皮或飞边等。
3.6 交货重量
3.6.1 电工圆铝杆应成卷供货,大卷为 1000 kg 及以上,小卷为300 kg~<1000 kg。
3.6.2 电工圆铝杆大卷每卷不超过 2 根,每根不低于500 kg,小卷每卷应为 1 根。除另有协议外,圆铝杆不允许焊接或扭接。
3.6.3 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重量的电工圆铝杆交货。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促裁分析方法按 GB/T 6987 规定的进行,其中稀土总量的测定按 YS/T 309-1998 中
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
4.2 抗拉强度及伸长率试验按 GB/T 4909.3 的规定进行。GB/T 3954-2001
4.3 电阻率试验按GB/T 3048.2 的规定进行。
4.4 直径偏差测量按GB/T 4909.2 的规定进行。
4.5 表面质量用目视检查。
5 检验规则
5.1 电工圆铝杆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要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促裁,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电工圆铝杆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型号、状态和直径的产品组成,每批质量应不大于15t。
5.4 取样
电工圆铝杆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检验项目 | 取样位置 | 取样数量 |
化学成分 | 任意部位 | 每熔次1个1) |
力学性能 | 任意部位 | 大卷逐卷,小卷2卷取1个试样 |
电性能 | ||
尺寸偏差 | ||
表面质量 | - | 逐卷 |
1)从成品上取样时,应每批取1个 |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处理
5.5.1 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电性能检验结果采用修约比较法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5.5.2 如有试样不符合 3.4 的要求,则应从不合格试样所代表的那卷上再取2个试样进行复验,如仍
有试样不合格,则判刻该卷不合格;对于小卷,如果其中任何试样不符合 3.4 的要求,则该卷判废,其余逐
卷检验,合格者交货。
5.5.3 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卷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逐卷检验,合格者交货。
5.5.4 表面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卷不合格,但允许供方切除不合格部分重新检验,合格者交货。
5.5.4 化学成分按供需双方合同要求执行,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在检查合格的每卷电工圆铝杆上应附有标签,其上标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直径、型号、出厂批号及日期、标准编号。
6.2 包装
电工圆铝杆应成卷包装,并捆扎良好。允许按双方协商规定包装。
6.3 在搬运、运输
在搬运、运输和贮存中应注意保护电工圆铝标表面免受机械损伤和污染。
GB/T 3954-2001
6.4 质量证明书
每批电工铝杆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型号;
d)直径;
e)出厂批号;
f)净重和件数;
g)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h)本标准编号;
i)出厂日期。
7 订货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的订货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数量;
c)直径;
d)型号、状态;
e)线卷重量;
f)本标准编号;
g)其他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