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 GB/T 3956—1997 |
1 范围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0—28批准 1998-11-01实施 |
GB/T 3956—1997
表1 单芯和多芯电缆用第1种实心导体
标称截面 | 20℃时导体很大电阻,Ω/km | ||
圆铜导体 | 圆或成型铝导体 | ||
不镀金属 | 镀金属 | ||
0.50.7511.52.54610162535507095120150185240300
| 36.024.518.112.17.414.613.081.831.150.7271)0.5241)0.3871)0.2681)0.1931)0.1531)0.1241)———
| 36.724.818.212.27.564.703.111.841.16——————————
| ———18.12)12.12)7.412)4.612)3.082)1.922)1.200.8680.6410.4430.3200.2530.2060.1640.1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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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本标准4.1.2. |
4.2 非紧压绞合圆形导体(第2种).
非紧压绞合圆形导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 导体应由下列材料组成.
——不镀金属或镀金属的退火铜线。
——无镀层铝或铝合金线。
绞合铝导体截面一般应不小于10mm2,但如果特殊考虑4mm2和6mm2的绞合铝导体能适合某种特殊电缆及其使用场合,则允许采用。
4.2.2 导体中的单线应具有相同标称直径.
4.2.3 导体中的单线根数应不于表2规定的相应很少根数.
1200mm2到2000mm2截面的导体不规定单线的很少根数.
4.2.4 在20℃时每芯导体电阻应不超过表2相应规定的很大值.
4.3 紧压绞合圆形导体和绞合成型导体(第2种)
紧压绞合圆形导体和绞合成型导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 导体应由下列材料组成.
——不镀金属工镀金属的退火铜线;
——无镀层铝或铝合金线。
紧压绞合圆铝导体截面应不小于16mm2,绞合成型铜或铝导体截面应不小于25mm2。
4.3.2 同一导体中两根不同单线的直径比应不超过2。
4.3.3 导体中单线构数应不少表2相应规定的很少根数.
12mm2到 2 000mm2截面的导体不规定单线的很少根数.
4.3.4 在20℃时每芯导体电阻应不超过表2相应规定的很大值.
5 软导体(第5种第6种)
软导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导体应由下镀金属或镀金属的退火铜线组成.
5.2 导体中的单线应具有相同标称直径.
5.3 导体中的单线直径应不超过表3或表4相应规定的很大值.
5.4 在20℃时每芯导体电阻应不超过表3或表4相应规定的很大值.
6 检验要求
若可行,应在成品电缆上进行检查和测量,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 4.1.1,4.1.2,4.1.3,4.2.1,
4.2.2,4.2.3,4.3.1,4.3.2,4.3.3,5.1,5.2 和 5.3 规定的要求。
测量导体电阻可以整根长度的电缆或软线上或在至少1m长的试样上进行,把测量值除外以其长度后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4.1.4,4.2.4,4..3.4和5.4规定要求。
如果需要,就采用下列公式校正到20℃和1km长的导体电阻:
式中:R20——20℃时电阻,Ω/km;
Rt——t℃时Lm长电缆或软线的实测电阻,Ω;
Kt——温度为t℃时的电阻温度校正系数;
L——电缆或软线的长度,m;
t ——测量时的导体温度,℃。
表5规定了在通常温度范围内温度校正系数Kt值,其值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