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 GB 9326.1-88 |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EC 141-1(1976)《交流电压400kV及以下纸绝缘、金属护套、充油电缆及其附件》的规定。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1988-05-23批准 1989-01-01实施 |
3.2 产品标记表示方法
3.2.1 电缆产品型号由产品系列代号和各组成部分代号组成,产品用型号规格(额定电压、芯数、标称截面)及标准号表示,其构成示意如下:
鉴于各种型号的充油电缆均有相同结构的内衬层和保护加强层的保护层,故内衬层和保护层特征不在电缆型号中表示,电缆外护层代号,按电缆外护层结构从里到外用加强层、铠装层、外被层的代号组合表示。
由于无铠装的自容式充油电缆的保护层亦起到外被层作用,为使外护层代号明确、直观、各产品间协调一致,故将此类电缆的保护层视为外被层,其保护层的挤出聚氯乙烯护套用外被层代号2表示。
有铠装的自容式充油电缆的挤出聚氯乙烯护套保护层,不在外护层中表示出来。
3.2.2 附件型号由电缆产品系列代号,附件代号及终端内外绝缘(或压力箱油压范围)代号组成,产品用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适用电缆截面或供油量)及标准号表示,其结构示意如下:
3.2.3 举例
a. 铜芯纸绝缘铅包铜带径向窄铜带纵向加强聚氯乙烯护套自容式充油电缆,额定电压
GB 9326.1—88
220 kV,单芯,标称截面 400mm2,表示为:
CYZQ 302 220/1×400 GB 9326.2
b. 自容式充油电缆用普通型增绕绝缘开敞式终端,额定电压 110 kV,适用电缆截面
240mm2,表示为:
CYZK 11 110/240 GB 9326.3
c. 自容式充油电缆用直通接头,额定电压 220 kV,电缆截面 600mm2,表示为:
CYJT 220/600 GB 9326.4
d. 自容式充油电缆用压力供油箱,供油量50L,表示为:
CYXY 150 GB 9326.5
4 试验条件
4.1 交流试验电压的频率为49~61Hz,电压波形应基本上为正弦波.
4.2 雷电冲击试验电压波形的波前时间为1~5μs,波形时间为40~60μs.
4.3 操作冲击试验电压波形的波前时间为250μs,允许误差 ±20%,半峰时间为 2500μs,允许误差±60%。
4.4 除非在有关的试验中另有规定,试验的环境温度应在 5~35℃ 之间.
5 竣工试验
电缆敷设安装后,参照附录A《竣工试验》进行试验验收.
GB 9236.1—88
附 录 A
竣 工 试 验
(参考件)
A1 竣工试验
A1.1 油流动试验
敷设安装以后进行油的自由流通试验,以检验电缆及附件的油道中有否堵塞物存在.
油的流通试验应在电缆线路的每一相上进行,在试验电缆线路下端接上辅助压力箱,上端接上带有阀门及压力表的溢油管,辅助压力箱的压力应调到使在很高端的压力介于0.05~0.1MPa范围内,
关闭被试电缆相上工作压力箱阀门,打开辅助压力箱阀门.
被试电缆相承受试验压力 1h后将溢油管上的阀门打开,在获得稳定的射流后,在量筒中注入0.001m3 油,记下油开始溢流到量筒及结束溢流所经过的时间以及辅助压力箱的压力,并换算成单位时间流出的油的体积Q(m3/s),应与按式(Al)计算理论流出量相符:
式中:p——在油溢流到量筒期间辅助压力箱的平均过剩压力,Pa;
h——经受试验线段一相的上端与下端之间的位差,m;
y——油的密度,t/m3;
l——油道半径,m;
η——在试验温度下油的粘度,(Pa·s).
根据测量结果而得出的油的体积应不低于按理论公式计算值的80%.
A1.2 浸渍系数试验
浸渍系数K是表不绝缘中含气量特性的参数,K 应不大于60×10-4 (压力以MPa计).当压力以kgf/cm2计时,K应不大于6×10-4 .
浸渍系数测量应在电缆线路的每一相上进行.辅助压力箱及带有阀门和压力表的溢油管与被试电缆相连接,辅助压力箱的压力同A1.1条规定.辅助压力箱接在被试电缆相的上端.
试验时关闭被试电缆相工作压力箱上的阀门、打开辅助压力箱的阀门,在试验压力下1h后将辅助压力箱上阀门关闭,溢油管阀门打开,油放入量筒中,放油完毕后,将溢油管阀门关闭,并恢复电缆线路供油的工作方式。
按式(A2计算浸渍系数K(mPa-1)
式中:
△V——从试验线路的一相流出油的体积,m3;
V——相中含有油的体积,m3;
△P——在油流出的开始前及结束后,在该相中的压力之差,mPa.
A1.3 油样试验
GB 9236.1—88
电缆系统安装完毕,充油达到设计油压、静置72h后,应从电缆终端出线杆放取油样进行试验,其性能应符合下述规定:
室温下工频电压击穿强度应大于50 kV/2.5mm;
油温100±1℃、电场梯度1kV/mm时,tgδ应小于表A1的规定。
表A1
额定电压kV | tgδ |
110,220 | 0.005 |
A1.4 高压试验
电缆油样试验合格后、并在系统充油达到其设计油压后,应对电缆系统作高压直流试验;在导体和铅包之间施加表A2规定的直流电压15min,绝缘应不击穿。
如果电缆终端插入变压器或封闭开关中,则本试验需要由用户与变压器或开关制造厂以及电缆制造厂之间达成协议。
A1.5 外护层直流耐压试验
电缆系统敷设安装后,聚氯乙烯外护套应经受10 kV 直流电压1min的耐压试验不击穿,电压加在金属护套或铠装与外护层表面的石墨电层之间。
表A2 kV
额 定 电 压 | 直流试验电压 | |
U | U。 | |
110 | 64 | 290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电缆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电缆厂、沈阳电缆厂等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