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提升措施
(一)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一是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出售不合格产品,并限期改正,严厉整改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理;整理期满后经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严厉按《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后处理方法》依法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吊(撒)销相关证照。二是对此次抽检不合格企业的法人进行约谈,添加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多方面分析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协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三是责令企业严厉按照《缺点消费品召回管理方法》要求,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对召回的产品及时作相应处理,避免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商场。对不按要求进行产品召回的企业,将按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二)加大后续盯梢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本次抽查中合格率较低的企业,加强后续盯梢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加强对企业的质量技术服务。针对部分企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对产品标准不熟悉,质量管理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加强对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的质量和标准化管理水平。严厉执行企业原材料进厂验收准则,对不具备主要原材料自检才能的企业,主动提供验货服务,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
(四)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出售、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破解电线电缆行业“潜规则”。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呈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回绝监督检查的企业,坚决依法停产整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缔。严厉打击故意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的极端行为。
(五)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建设。积极推行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产品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准则。建立电线电缆质量失信“黑名单”准则,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质量失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信守法受激励,违法失信受惩戒”的社会氛围。发挥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电线电缆企业诚信守法,推进形成电线电缆质量社会共治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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